「听说当年熙王倒台,庄绾一在其中斡旋出了不少力。」
「在吃人的熙王府里待了那么多年,熙王还有那样的癖好,谁能信她清清白白的,这样的人顺阳王怎么敢娶回家?」
我一到尚书府,就瞧见几位小姐挤在薛凝之身边说话,看过来的眼神里充满了鄙夷和不屑。
我沉默地站在原地。
庄绾一就是我。
薛凝之是尚书府的小女儿。
前些日子,我亲眼瞧见她笑盈盈地和谢怀瑾一同逛灯会。
她扔下谢怀瑾偷偷追上了我。
薛凝之是薛尚书唯一的女儿,上面还有两个哥哥。
自小娇惯长大的贵女,打量了我一番,眼里闪过自信和轻蔑。
「你又老又丑,还这么凶,谢怀瑾不喜欢你这样的。」
「京中谁人不知,你庄绾一不过是他的一把刀,怎会如此不要脸,竟想着做王妃?」
「你嘛,要摆正自己的位置,别不知道自己在怀瑾哥哥心里几斤几两重。」
我皱了皱眉,「与你有何干系?」
薛凝之弯了弯嘴角,直白地看着我。
「谢怀瑾不爱你,如果他对你有几分真心,怎会送你去那吃人的熙王府?」
「你与他无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当初你家道中落,不过是谢家心善,多一张吃饭的嘴,如今你是想恩将仇报吗?」
我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晃了晃,冷冷地看着她。
「这话,让谢怀瑾亲自来和我说。」
薛凝之脸色发白。
恰巧谢怀瑾寻她寻到了附近。
他正吩咐侍卫仔细看看。
「阿凝胆子小,平日最是乖巧,应当不会走太远。」
薛凝之朝我露出了胜利的笑容,转头提着裙摆跑出去,嘴里喊着谢怀瑾的名字。
我在巷口,看着谢怀瑾点了点薛凝之的鼻尖。
她红着脸,低声说:「我方才瞧见那边有卖糖人的,不知怎的与你走散了,你莫要生气。」
谢怀瑾挑了挑眉,拨开薛凝之额前微乱的发丝,指尖略过她耳畔时,轻轻摸了下,温柔开口,
「下次莫要乱跑。」
我心底微颤,怔怔看着谢怀瑾的薄唇,有些恍惚。
抬起手,摸了摸耳后的疤。
那里曾经也有一颗痣。
我在谢府待了五年。
谢府被抄家后,我又和谢怀瑾相依为命两年。
那两年里,他最喜欢的,就是我耳后的红痣。
谢怀瑾自小锦衣玉食惯了。
冷不丁没了爹娘的庇佑,身上也没多少银子。
冬日里我们只在破庙里相互取暖。
他将身上唯一的斗篷披在我身上,自己却冻得嘴唇发白。
我担忧地想把斗篷还给他,谢怀瑾摇了摇头,指尖轻轻划过了我的耳后。
「绾一,我只有你了。」
「即使我出了事,我也会让你好好活下来。」
平日里他对我疾言厉色,从未透露出半点脆弱,只满心想赶我走。
我心下一惊,任他一下一下捏着我耳后的小痣。
因他这番话,我生怕自己出了半点问题,让如今的谢怀瑾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。
可惜入王府第一年,我就因为替熙王妃挡刀,从右耳到脖颈,留下一条长长的疤。
薛凝之有件事说错了。
并非谢怀瑾送我去那吃人的地方,是我自己要去的。
他也不是不喜欢我这样的。
他喜欢的,是那个存活在他记忆中。
明艳大方的江南才女庄绾一。
小说《一江春水》 第1章 试读结束。